法学院开展《泰州市标准化条例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

发布日期:2023年07月22日


法学院今年承接了泰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托的《泰州市标准化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立法后评估课题任务,为扎实开展该项工作,法学院成立评估工作组,由院长吴文俊担任组长。7月21日上午,评估工作组一行5人赴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《条例》立法后评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。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兴正、标准化处处长刁鹏和泰州市标准化院院长吴薇等同志参加调研会。

李兴正向大家讲述了《条例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,刁鹏和吴薇就《条例》实施中的一些问题作了解答。大家围绕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扎实推进标准化工作进行了交流。

通过调研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,在推动《条例》贯彻实施工作中,要进一步增强法挚梢杂挠蜗菲教ㄢ识,对照《条例》规定,不断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和培训。同时要结合泰州实际,深入研究分析《条例》规定的执行情况和适应性,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,以问题为导向,通过立法后评估进一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
后期,评估工作组将与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就《条例》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开展调研,客观评价立法质量,为做好《条例》的修订工作奠定基础。

(法学院:高珩/文 李天爱/摄 吴文俊/审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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